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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9年第二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大研究生:

我校2019年第一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计划已于4月首次启动,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国际化竞争水平现启动第二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计划

一、资助范围与要求

资助范围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基本完成课程学习阶段,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交流。

二、申请条件与评审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填写审核意见后交至研究生院审批,另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 会议主办方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

(2) 论文的会议录用通知书;

(3) 录用论文电子版或复印件;

(4) 能证明外语水平的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5) 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申请出国访学(以博士研究生为主,要求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出国访学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填写意见后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另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 国外接受单位的同意接受函、邀请信或协议书(出国访学研究课题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相关);

(2)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3) 能证明外语水平的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4) 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二)评审流程

第二批资助计划申报时间为95日至10月8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条件,10月8日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名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三天。拟获资助出国的研究生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学校为出国访学(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保留学籍。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的费用学校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资助,超出部分由学院、导师和学生共同承担。

(一)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资助的会议费用包括差旅费、论文版面费、注册费、护照费、签证费、国际旅行保险等。学校会议地点在亚洲内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金额上限为8000元,会议地点在亚洲外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金额上限为12000元。

(二)出国访学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旅费和生活补助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医疗保险等),学校对每位研究生资助金额上限为3万元。

附表:资助额度标准(元/上限)

类型

资助额度

(亚洲外)

资助额度

(亚洲内-不含港澳台)

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大会主题发言

12000

8000

口头报告、宣读论文

10000

6000

展板展示

8000

5000

出国访学

30000

四、考核指标与管理

1.受资助研究生回国后,须在两周内向研究生院交齐以下材料,并在一学期内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

(1) 《长江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报告》;

(2) 口头报告论文、PPT文档;

(3) 以学术会议或访学单位标志为背景的本人照片;

(4) 扫描版的护照签证页及出入境信息页。

2.出国访学研究生毕业时,博士需至少提交2篇SCI论文,硕士需要至少提交SCI、SSCI、CSSCI或A&HCI论文1篇。

3.受资助研究生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前往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特定风俗,应购买国际旅行保险,接受国际旅行教育,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保证按期及时返校学习,承担因个人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

4.研究生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鼓励和动员广大导师和研究生申请该项目;保持与出国研究生的联系,加强学术指导,提高培养质量;认真组织好研究生返校后的总结、交流等工作。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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