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大研究生:
我校2019年第一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计划已于4月首次启动,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国际化竞争水平,现启动第二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计划。
一、资助范围与要求
资助范围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基本完成课程学习阶段,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交流。
二、申请条件与评审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填写审核意见后交至研究生院审批,另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 会议主办方发给申请者的邀请函;
(2) 论文的会议录用通知书;
(3) 录用论文电子版或复印件;
(4) 能证明外语水平的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5) 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2.申请出国访学(以博士研究生为主,要求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出国访学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填写意见后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另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 国外接受单位的同意接受函、邀请信或协议书(出国访学研究课题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相关);
(2)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3) 能证明外语水平的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4) 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二)评审流程
第二批资助计划申报时间为9月5日至10月8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条件,于10月8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名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三天。拟获资助出国的研究生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学校为出国访学(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保留学籍。
三、资助内容与额度
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的费用由学校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资助,超出部分由学院、导师和学生共同承担。
(一)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资助的会议费用包括差旅费、论文版面费、注册费、护照费、签证费、国际旅行保险等。学校对会议地点在亚洲以内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金额上限为8000元,对会议地点在亚洲以外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金额上限为12000元。
(二)出国访学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旅费和生活补助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医疗保险等),学校对每位研究生资助金额上限为3万元。
附表:资助额度标准(元/上限)
类型 |
资助额度 (亚洲外) |
资助额度 (亚洲内-不含港澳台) |
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
大会主题发言 |
12000 |
8000 |
口头报告、宣读论文 |
10000 |
6000 |
展板展示 |
8000 |
5000 |
出国访学 |
30000 |
四、考核指标与管理
1.受资助研究生回国后,须在两周内向研究生院交齐以下材料,并在一学期内公开做一场学术报告。
(1) 《长江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总结报告》;
(2) 口头报告论文、PPT文档;
(3) 以学术会议或访学单位标志为背景的本人照片;
(4) 扫描版的护照签证页及出入境信息页。
2.出国访学研究生毕业时,博士需至少提交2篇SCI论文,硕士需要至少提交SCI、SSCI、CSSCI或A&HCI论文1篇。
3.受资助研究生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守前往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特定风俗,应购买国际旅行保险,接受国际旅行教育,注意保护自身安全,保证按期及时返校学习,承担因个人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
4.研究生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鼓励和动员广大导师和研究生申请该项目;保持与出国研究生的联系,加强学术指导,提高培养质量;认真组织好研究生返校后的总结、交流等工作。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