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和《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4]28号)以及学院相关评审细则,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初评名单 序号 姓名 班级 1 杨雨婷 生物学QX231 2 曾万弘 渔业发展QZ221 3 徐梦然 兽医QZ221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 - 2024年11月10日,共计五个工作日。 公示要求 1.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应包括申诉人的姓名、班级以及申诉事项的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据。 2. 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诉人。 若申诉人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进一步向学院纪检委员孙恺反馈(电话:18986661620)。学院纪检委员将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3.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学院将按时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长江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