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文明健康的研究生班集体;激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评选长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研究生先进集体:2022、2023级研究生班级。
研究生先进个人:具有我校学籍且入学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无特殊原因未缴纳学费者不能参评)。
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违纪处分;
2.学术氛围好。学风端正,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和社会服务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成果总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班级优先考虑;
3.同学关系好。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班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获得各级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先进个人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
①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②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注重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③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研究方面获得一定成果。
(2)优秀研究生标兵
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达到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I、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II、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III、有发明专利或者有被SCI、SSCI、CSSCI检索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IV、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3)优秀研究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评选指标
(1)先进集体评选
优秀研究生班集体:1个
(2)先进个人评选
1.优秀研究生:16人
2.优秀研究生标兵:2人(从优秀研究生候选人中择优推荐,不占优秀研究生指标)
3.优秀研究生干部:13人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11月22日—11月25日)
符合条件的班集体、研究生填写相应评审表,附带支撑材料。
2.学院评审(11月26日—11月27日)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高学军 苏应兵 孙恺 汪招雄 易提林 翟双双 王海艳
王 婷 兰忠岐
3.学院公示(11月28日—12月2日)
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无异议后,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材料提交
附件1《长江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评优评审表》
附件2《长江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优评审表》
附件3《长江大学先进研究生集体事迹材料》
附件4《长江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
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提交。
注意:
1.申请优秀研究生班集体应同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3;
2.申请先进个人提交附件2;
3.申请优秀研究生标兵应同时提交附件2和附件4;
4.电子材料(以“申请类别+姓名”命名,如“优秀研究生+张三”)
5.请各班务必于11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5教210,电子版发送至dkyjsgz2024@1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716-8066243
邮箱:dkyjsgz2024@163.com
长江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