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长江大学奖学金设置
长江大学奖学金分设两个档次:长江大学奖学金3000元/人,长江大学奖学金1500元/人,奖状荣誉证书均标为“长江大学奖学金”。名额共计21个,其中一等7个,二等14个。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为我院大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参评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结果排名前15%;
专业内绩点排名前15%。
四、评选标准
评选将依据以下三个方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
绩点、综合测评结果以及现场答辩结果。
最终成绩:绩点(换算为百分制)、综合测评以及现场答辩均分的总和。
五、评选流程
宣传阶段:公布《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长江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确保所有申请者了解评选规则。
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核验。
评审阶段:评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保持客观、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和干扰。答辩环节邀请学院教职工参与,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在一定时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和反馈。
审核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六、奖金发放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无误后,学院将完成长江大学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七、表彰与教育
学院将通过表彰会、励志报告会等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培养其荣誉感、责任感、自强意识和感恩意识。鼓励获奖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培养爱心和奉献精神。
八、附则
本办法由长江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长江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8日